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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乡镇小学教师赴昆山市实验小学培训计划 | ||||||||||||||||||||||||||||||
作者:pps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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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指导,切实转变观念,切实落实“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精神,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培训目标 由昆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以昆山市实验小学为培训基地,为有关乡镇学校年轻教师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和平台,促使青年教师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教学水平等方面均有明显提高。 三、培训时间 2007年3月——2007年6月31日 四、培训措施 1、每一位参与培训的教师均列入实验小学教师培养体系的青蓝工程,制定个人成长计划书,参与实验小学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2、结对共进。为每一个培训教师配备一名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学校科室领导分别担任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指导老师。一学期相互听课总数不少于8节。 3、培训教师参加实验小学中层领导的培训活动和每次行政例会,参与组织各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4、培训教师一学期至少参与实验小学校级教学研究活动3次,评课3次,担任中心发言人1次(或上课);参与教育教学沙龙3次。 5、培训教师一学期撰写随笔7篇,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写2篇读书笔记,有一篇论文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上1节教研课。 6、昆山市实验小学为培训教师提供至少1次外出学习培训机会。 7、凡是培训教师代表原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均由实验小学给予指导。 五、培训评价 1、六月上旬组织培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由昆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组织基础教育科、教研室和培训者所在学校领导给予评价。 2、学期末,由昆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委托实验小学对照计划对培训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附:指导教师与培训教师结对安排表 昆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指导教师与培训教师结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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