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资源库 | 网络存储 | 教师博客 | 留言 | 家校路路通 | 
您现在的位置: 昆山市实验小学 > 学校管理 > 质量管理手册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字体: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6    

(一)、档案建立

1、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

署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2、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按《小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的要求,建立档案。

3、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室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1、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2、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有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3、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补充

1、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2、外来文件、函件由人事秘书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3、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分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1、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2、技术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1、档案资料室门窗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2、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校产校具管理制度

  • 学校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 值日护导制度

  • 物品与工具领借制度

  •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 学校场馆管理办法

  • 昆山市实验小学少年科学院章

  • 昆山市实验小学学生家长委员

  • 昆山市实验小学名教师工程实

  • 学校教科工作条例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