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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评审办法            【字体:
学术成果评审办法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7    

为适应学校教育研究、教师发展的需要,现决定建立“昆山市实验小学学术成果评审小组”,负责对教师的科研成果、学术成果进行审核与评定。

根据“广覆盖、全学科、重能力”的原则,确定以下教师作为首届学术成果评审小组成员:

陶建良 荣建强 顾建芳 俞培菊 张建国   张 荣

     

 昆山市实验小学

                            00四年九月

 

附:学术成果评审办法

一、成果范围

    1、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的课题研究报告

2、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

3、公开出版的个人著述((含供师生所用的教辅类书籍)

二、成果要求

1、有学术性,有教育理论作指导。

2、具有实用性,能解决实际问题。

3、具有独创性,是本人研究探索的结果。

4、具有操作性,可以在同类学生、教师中推广。

三、申报程序

1、向校学术成果评审小组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

2、填写《昆山市实验小学教师学术成果申报表》

3、递交《申报表》、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四、评审程序

1、初审:小组负责人根据成果性质予以分类,分发给2人小组对照成果要求予以打分(百分制),并写出初评意见;组长汇总后实行首轮淘汰。

2、复审:将有价值的成果隐去初审意见重新分发给3人小组,注意与初审时进行人员错位,使同一件成果得到第二次分数和评语;组长汇总后实行第二轮淘汰。

3、终审:由全体评审组成员对照成果要求逐一进行严格审核,最后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评出优秀成果奖和成果奖,使每一件成果都得到恰当的评价。

五、申报时间

每年的6月、12月;评审结果分别于1月、7月揭晓。

六、奖励办法

1、凡获奖名单及作品名称均在“学校年志”中予以记录,留下永恒的纪念。

2、颁发获奖证书,作为评审职称、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的重要依据。

3、获优秀成果奖者在校内评优评先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在昆山市级或以上评优评先活动中享有优先推荐权。

4、颁发奖金,根据成果的大小及影响,优秀成果奖奖励金额为500元,成果奖奖励金额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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